一、公司法定全称:山东华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司官网、官方新媒体、对外公文、商务合同、产品标识、宣传资料、国内外业务往来等所有对内对外场景,统一规范启用以下官方简称: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司官网、官方新媒体、对外公文、商务合同、产品标识、宣传资料、国内外业务往来等所有对内对外场景,统一规范启用以下官方简称:
- 华全动力:公司核心官方主简称,全场景通用,优先主推使用;
- 华全电力:专用于电力设备、箱变、输配电工程、电力系统解决方案相关业务场景;
- 华全电源:专用于发电机组、应急电源、储能电源、备用供电设备等产品业务场景;
- 华全新能源:专用于储能系统、光伏配套、新能源发电、清洁能源项目等相关业务场景;
- 华全集团:适用于集团整体品牌、产业布局、综合实力展示、整体对外形象场景;
- 华全控股:适用于资本运营、股权管理、集团管控、投资布局相关业务场景;
- 华全进出口:专用于国际贸易、海外市场拓展、跨境业务、进出口贸易及涉外商务合作场景。
四、本公告发布前已刊发、使用的文件、官网内容、宣传物料及合作资料,凡与本规范不一致的,自即日起统一以本公告标准为准;后续所有官网改版、内容发布、对外行文、品牌宣传均严格遵照本简称规范执行。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品牌管理部及官网运营中心共同负责解释、监督与落地执行。
特此公告。
山东华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05 月 1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