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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发电站设计与配套技术要求
1 总则
设备应按照公司《典型技术要求柴油发电站》第 P4-06.03 TTT-0031 号的要求进行制造。
本技术要求依据公司《典型技术要求柴油发电站》第 P4-06.03 TTT-0031 号制定。
1.1 用途
本技术要求针对用作备用电源的柴油发电站编制。
1.2 使用地区的气候条件
表1
2 对设备设计、制造和供货的要求
表2
柴油发电站设计与配套技术要求
1 总则
设备应按照公司《典型技术要求柴油发电站》第 P4-06.03 TTT-0031 号的要求进行制造。
本技术要求依据公司《典型技术要求柴油发电站》第 P4-06.03 TTT-0031 号制定。
1.1 用途
本技术要求针对用作备用电源的柴油发电站编制。
1.2 使用地区的气候条件
表1
|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1.2.1 | 根据 SP 131.13330 规定的建设区域建筑-气候亚区 | 1А |
| 1.2.2 | 根据 SP 20.13330 规定的雪荷载区 | III 区 |
| 1.2.3 | 根据 SP 20.13330 规定的风荷载区 | Iа 区 |
| 1.2.4 | 根据 SP 50.13330 规定的湿度带 | 正常 |
| 1.2.5 | 根据 GOST 15150 规定的气候环境类别 | 温带及寒带气候 |
| 1.2.5.1 | 代号含义解释 | 温带气候 温带及寒带气候 |
| 1.2.6 | 抗震性能等级 | СО |
| 1.2.6.1 | 代号含义解释 | СО - 非抗震 С - 抗震 |
表2
|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2.1 技术特性和设备主要组成 | |||
| 2.1.1 | 用途 | 发电以满足用户需求 | |
| 2.1.2 | 设备代号 | DES-0.4-1000-UHL-C0 | |
| 2.1.3 | 应用 | 应急电源 | |
| 2.1.4 | 按 GOST Р 53987 规定的柴油发电站工作模式 | 负载变化时的持续工作模式 | |
| 阶段 | 页码 | 总页数 | |
| 2 | 45 | ||
| <设计机构标识> | |||
|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2.1.5 | 柴油发电站机组数量,台 | 2 |
| 2.1.6 | 建筑类型 | 隔舱-集装箱,与发电机共用同一底架 |
| 2.1.7 | 建筑位置 | 位于露天场地 |
| 2.1.8 | 设备位置 | 根据本技术要求中的图1 |
| 2.1.9 | 机组重量,不大于,kg | 21000 |
| 2.1.10 | 机组最大外形尺寸(宽/高/深),mm | |
| 2.1.10.1 | 长度,不大于 | 9000 |
| 2.1.10.2 | 宽度,不大于 | 3100 |
| 2.1.10.3 | 高度,不大于 | 3000 |
| 2.1.11 | 柴油发电站主要组成 | - 隔舱-集装箱(保温型) - 柴油发电机组 - 燃油系统。润滑系统 - 带有空气阀和阻火器的呼吸系统 - 照明系统 - 冷却系统 - 供气系统 - 供暖与通风系统 - 启动系统 - 柴油发电站本地控制系统 - 仪表及自动化设备 - 控制调整柜与自用电配电柜 - 自动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及安防报警系统 - 废气排放系统 |
| 2.1.12 | 额定输出电压,kV | 0,4 |
| 2.1.13 | 安装电功率,kW | 1000 至 1200(1000) |
| 2.1.14 | 按 GOST Р 53987 规定的输出功率类型 | 持续(长期运行)(备用) |
| 2.1.15 | 按 GOST 20375 规定的发电机组(发电站)最小功率,% | 25 (低于30%功率运行不大于1小时) |
| 2.1.16 | 按 GOST 20375 规定的发电机组(发电站)最大功率,% | 100 |
| 2.1.17 | 电流类型 | 三相交流 |
| 2.1.18 | 额定频率,Hz | 50 |
| 2.1.19 | 按 GOST 12.1.003 规定的最大允许噪声等级,dB(A) | 80 ± 1%,在距柴油发电站围护结构 1 米处测量(85-90dB(A)) |
|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2.1.20 | 按 GOST 23377 规定的输出电压允许偏差 | ±2% | |
| 2.1.21 | 整个允许范围内的输出电压频率允许偏差 | ±0.5% | |
| 2.1.22 | 大修前寿命,小时,不小于 | 20000 | |
| 2.1.23 | 柴油发电机报废前寿命,小时,不小于 | 60000 | |
| 2.1.24 | 柴油发电站使用寿命,年,不小于 | 20 | |
| 2.1.25 | 根据《建筑物和构筑物安全技术规程》规定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责任等级 | 正常 | |
| 2.1.26 | 根据 《消防安全要求技术规程》规定的区域等级 | ||
| 2.1.26.1 | 爆炸危险区域 | 2(按企业标准生产工艺) | |
| 2.1.26.1.1 | 爆炸性环境类别 | II A(按企业标准生产工艺) | |
| 2.1.26.1.2 | 爆炸性环境级别 | T 1(按企业标准生产工艺) | |
| 2.1.26.2 | 火灾危险区域 | — | |
| 2.1.27 | 根据 《消防安全要求技术规程》规定的柴油发电站建筑(隔舱)的爆炸火灾和火灾危险等级 | В(按企业标准生产工艺) | |
| 2.1.28 | 根据 《消防安全要求技术规程》规定的柴油发电站机舱的爆炸火灾和火灾危险等级 | B2(按企业标准生产工艺) | |
| 2.1.29 | 根据 《消防安全要求技术规程》规定的耐火等级 | III(按企业标准生产工艺) | |
| 2.1.30 | 根据 《消防安全要求技术规程》规定的火灾危险等级 | ||
| 2.1.30.1 | 结构火灾危险等级 | C0(按企业标准生产工艺) | |
| 2.1.30.2 | 功能火灾危险等级 | Ф.5.1(按企业标准生产工艺) | |
| 2.1.31 | 柴油发电站的防雷类别 | III(按企业标准生产工艺) | |
|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2.1.32 | 对技术特性的要求 | - 发电站应配备相同的控制单元,并具备以下运行模式:基本模式、负载分配模式。 - 发电站应既能与外部电网并联运行,也能在孤岛(隔离)电网中运行。 - 空载运行的发电站应能直接启动功率不超过额定功率35%、启动电流为5-7倍的未加载短路电动机。在此情况下,发电站的发电机断路器不应跳闸。 - 应能手动调节发电机的电压设定值,调节范围为额定电压的5%至10%。 - 发电站在0%至100%任意负载模式下,应能在保护动作时间内承受三相短路而不损坏。 - 负载从100%瞬间甩至0%不应导致发电站停机。 - 柴油发电站必须满足公司《自备发电站基本要求》第P2-04 M-0016号方法指南以及 GOST 23377、GOST Р 53176、GOST 33115 的要求。 |
|
| 2.2 对制造和结构型式的要求 | |||
| 2.2.1 | 一般要求 | - 最大程度的工厂预制化。 - 全新制造且可维修。 - 适应运行条件,包括安装地点的条件。 |
|
| 2.2.1.1 | 隔舱集装箱结构上由……组成 | 由 1 个隔舱组成 | |
| 2.3 对建筑结构方案的要求 | |||
| 2.3.1 | 对建筑结构的要求 | - 隔舱的金属结构应符合、设计和制造应满足以下要求:《建筑物和构筑物安全技术规程》、GOST 23118、SP 53-101、SP 16.13330、GOST 12.2.003、GOST 12.1.005。 - 隔舱结构(当建筑物以模块化形式供应时)应满足 SP 20.13330 的要求,并考虑运输荷载(铁路、公路运输)。 - 应根据 SP 50.13330 的要求保证室内给定的热物理参数得以维持。 - 应在采用新型高效材料的基础上确保建筑结构的最小质量、最佳可靠性和人体工程学性能。 - 隔舱结构的刚度应保证在运输、吊装、安装等过程完成后,无需拆解和检查即可投入运行。 - 隔舱的承重构件应采用防火涂层,并根据所采用的建筑耐火等级,按照 《消防安全要求技术规程》的要求,保证结构所需的耐火极限。 - 柴油发电站的设备、建筑部分及通风系统应符合 “电气装置安装规程”对火灾危险区域等级的要求。 - 工作平台、楼梯及护栏应符合 GOST 12.2.044 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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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 隔舱模块应在结构的上部和下部设置用于装卸及安装作业的吊装设备。 - 吊点位置及固定方法应在隔舱模块壳体上标明(标牌、模板等)。吊点应能避免在装卸作业过程中损坏漆面及造成壳体变形。 - 钢构件的标记应清晰且不可擦除。所有构件应与随附的包装清单相符。 |
|||
| 2.3.1.1 | 在隔舱的入口门和门上方设置带聚合物涂层的金属可拆卸雨棚,以防止降水和结冰 | 是(可拆卸防雨结构无聚合物涂层) | |
| 2.3.1.2 | 应沿墙设置管支架和电缆桥架,直至天线设备接入隔舱集装箱的电缆入口处 | 是(输入输出电力电缆等设置密封结构) | |
| 2.3.2 | 对围护结构和内部装修的要求 | - 柴油发电站的围护结构 – 三层“夹芯”板,应符合 GOST 32603 的要求,并应为工厂预制。其中:
- 隔舱的围护结构应将柴油发电站设备的噪音水平降低至 SanPiN 1.2.3685-21 和 SP 51.13330 规定的数值。 - 内部装修应在工厂条件下根据房间用途完成。 - 地面、墙面和顶棚的装修材料应采用经国家卫生防疫监督机构批准的材料,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 保温材料应为环保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为 不燃按 GOST 57270。 - 夹芯板与承重金属结构(横梁、檩条)的固定应采用耐腐蚀自攻螺钉或专用紧固件套件。夹芯板的锁扣连接应采用对称锁扣、开放式固定 – Z型,按 GOST 32603。夹芯板的水平接缝应采用硅酮密封胶或密封绳、密封带及异戊二烯泡沫塑料进行施工。 - 隔舱的结构方案应保证隔舱在纵向和横向的稳定性。钢结构应采用型钢轧材进行设计。 (外部不低于0.6mm碳钢板,内部网孔板,中间填充100mm岩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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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2.3.2.1 | 保温层的构造和厚度应保证室内维持不低于零上5摄氏度的正温度(在柴油发电机组不运行的情况下) | 是 | |
| 2.3.3 | 对屋顶的要求 | ||
| 2.3.3.1 | 屋顶类型(应符合 SP 17.13330 的要求) | 双坡屋顶(无坡度) | |
| 2.3.3.2 | 屋顶材料 | 按 GOST 14918 规定的镀锌钢板,按 GOST 24045 规定的梯形波纹,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 不燃的硬质矿棉板作为保温层(顶部为碳钢板) | |
| 2.3.3.3 | 屋顶保温 | - 保温材料应为环保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为 不燃,按 GOST 57270。保温层厚度应根据 SP 50.13330 选取。 - 屋顶保温层厚度值应根据本典型技术要求表1中规定的气候环境类别确定:
|
|
| 2.3.3.4 | 应设置可拆卸屋顶 | 是(不可拆卸) | |
| 2.3.3.5 | 屋顶上应设置用于安装/拆卸附加设备的检修孔 | 否 | |
| 2.3.3.6 | 对屋顶结构的要求 | 屋顶应避免冰雪滑落和掉落。应保证屋顶结构的所需刚度,该结构设计时需考虑可能承受的雪荷载和风荷载。屋顶坡度角应不小于12度。为减少外部因素(降水、太阳辐射)的影响,屋顶外表面应涂刷具有高太阳辐射反射系数的涂料 请确认:(华全公司设计屋顶载荷约1kN/㎡约1平方米受力100Kg 无特殊涂层 无坡度) |
|
| 2.3.3.6.1 | 为保证高空作业的安全,应在屋顶周边设置可拆卸或可折叠的护栏 | 是(可拆卸护栏) | |
| 2.3.3.6.2 | 应设置可折叠(可拆卸)的爬升到屋顶的梯子 | 是(可拆卸爬梯) | |
| 2.3.4 | 对地面的要求 | - 建筑物的地基和地面应具有必要的强度,以承受所安装设备及建筑物本身的重力荷载。 - 机舱内的地面应做成斜坡,以便将液体泄漏物排入总排水沟。 - 地面应具有厚度不小于3 mm的钢板内覆面,按 GOST 8568 规定采用菱形或透镜形花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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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 建筑物的地面应采用防火花涂层,并在可能发生液体溢出或泄漏的部位设置高度不小于150 mm的密封围堰。 - 地面应做保温处理,结构中不应存在冷桥。隔舱模块框架底座在地面与底座底部隔板之间的空腔应沿整个高度填充按 GOST 4640 规定的玄武岩基不燃材料(或具有相应保温性能的类似材料)。保温材料应为环保材料。 - 地面保温应按 SP 50.13330 的要求进行。柴油发电站隔舱模块中地面保温层厚度取值如下:
(地面无保温处理) |
|||
| 2.3.5 | 对门的要求 | - 隔舱的入口门应由门框承重构件和面板(按 GOST 19903 规定的金属型材及板材)组成。 - 门应采用不燃保温材料进行保温(燃烧性能等级为 “不燃”,按 GOST 57270)。 - 门应安装在金属型材骨架上。 - 门洞净高不应小于1.9 m,净宽不应小于0.8 m。为保证设备能够通过门洞进入隔舱,允许增加门洞的净高和净宽尺寸。 - 骨架和门(含保温层)的结构按制造厂家的设计文件。 - 柴油发电站的门应向外开启(按从隔舱向外走的方向)。 - 入口门应设置带滚轮定位器的闭门器,以保证门能够严密关闭。必须设置插芯锁,锁芯机构采用单排钥匙。按 GOST 5089 规定的防盗等级为3级。从隔舱内部应不用钥匙即可开锁。门把手和门锁应采用防破坏型。 - 建筑物的门上应设置用于打铅封的“耳板”。在设备安装/拆卸期间,为将门固定在开启状态,应设置门挡以及防止门被阵风猛然关闭并可靠将其固定在开启状态的定位器。 - 建筑物的门应配备安全保护装置(例如钢索、链条)。 |
|
| 2.3.6 | 对大门的要求 | - 大门应为钢制平开门。 - 门应采用不燃保温材料进行保温(燃烧性能等级为 “不燃”,按 GOST 57270)。 - 门扇应向外开启(按从隔舱向外走的方向),且在关闭状态下应从隔舱内部不用钥匙即可上锁。 - 门结构应保证门扇能够严密关闭。 - 门应配备防止其坠落的装置(例如钢索、链条),以及防止门被阵风猛然关闭并可靠将其固定在开启状态的定位器。 - 门扇上应设置三个铰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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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 门扇开启时的门洞尺寸应超过设备最大外形尺寸至少 400 mm,并允许将柴油发电机抽出至隔舱集装箱外部,以便于其维护和更换个别部件。 - 门的结构按制造厂家的设计文件。 |
|||
| 2.3.7 | 对窗户的要求 | ||
| 2.3.7.1 | 是否有窗户 | 否 | |
| 2.3.7.2 | 若有窗户 | - 建筑物的窗户应向外开启。 - 窗框应采用耐寒型 PVC 型材,配备旋转-下悬式五金件。 - 对于“温带气候”气候类别,窗框应采用单腔中空玻璃;对于“温带及寒带气候”气候类别,应采用双腔中空玻璃,面积不小于 0.9 m²。约定尺寸 940 × 1200 mm。 |
|
| 2.3.7.3 | 窗户应设置闭门器(闭窗器)以保证其严密关闭 | 否 | |
| 2.3.8 | 对钢结构的要求 | - 对于承重钢结构,钢材牌号应根据 SP 16.13330 的要求确定。 - 异型钢材和钢板轧材的选择应考虑结构使用时的温度条件,符合 GOST 27772 的规定。 - 用于室外承重钢结构的轧材,其冲击韧性应符合 SP 16.13330 的要求。 - 钢结构应采用型钢轧材、钢管和矩形封闭型材进行设计。 - 带有矩形封闭型材构件的钢结构,应采用连续焊缝并封闭端头。此时,内表面的防腐保护可不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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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9 | 对钢结构的制造和安装的要求 | - 金属结构应根据设计单位批准、制造厂接受生产的施工文件,按照 GOST 23118 和 SP 53-101 的要求制造。 - 结构应满足设计时规定的承载能力(强度和刚度)要求。 - 结构的生产工艺应由制造厂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文件进行规定。 - 钢构件的标记应清晰且不可擦除。所有构件应与随附的包装清单相符。 - 螺栓、螺母、垫圈应单独包装在密封的塑料袋中。 - 制造厂应提供所用材料和产品的所有合格证。 - 安装后结构的实际位置偏差在验收时不应超过 SP 70.13330 中给出的允许值。 - 制成的建筑结构的质量应符合 GOST 23118 和 SP 53-101 中规定的要求。 - 建筑安装工程的质量生产控制应根据 SP 48.13330 的要求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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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2.3.10 | 对焊接接头的要求 | - 钢结构的焊接接头应按 SP 16.13330 的要求进行。 - 所有焊接工作应按 SP 70.13330 和 SNiP 12-03-2001 的要求进行。焊缝高度按被焊件的最小厚度确定。 - 金属结构的手工电弧焊按 GOST 5264 进行。手工电弧焊时应采用 GOST 9467 规定的焊条。 - 自动焊时应采用 GOST 2246 规定的焊丝。 - 焊丝和焊条的使用应符合 SP 16.13330.2017 表 Г.1 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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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11 | 对螺栓连接的要求 | - 螺栓连接应使用符合 GOST ISO 8992、GOST R ISO 8676、GOST ISO 4032、GOST R ISO 4014、GOST 11371 和 GOST ISO 4759-1、GOST 1759.0 要求的钢制螺栓和螺母。 - 螺栓的选择按 SP 16.13330.2017 表 3 进行,并考虑其使用条件(气候区域、作用荷载的性质、连接中的工作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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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对柴油发动机的要求 | |||
| 2.4.1 | 发动机类型 | 四冲程柴油内燃机 | |
| 2.4.1.1 | 机械式泵喷嘴 | 是 机械式或电子式 | |
| 2.4.1.2 | 共用高压油泵和喷油器 | 是 高压油泵或泵喷嘴 | |
| 2.4.2 | 曲轴额定转速,转/分 | 1500 | |
| 2.4.3 | 控制系统 | 微处理器 | |
| 2.4.4 | 100%负荷下燃烧产物中氮氧化物(NOx)含量,克/千瓦·时,不大于 | 9.6 | |
| 2.4.5 | 100%负荷下燃烧产物中一氧化碳(CO)含量,克/千瓦·时,不大于 | 1.4 | |
| 2.4.6 | 准备接受负载的时间,秒,不大于 | 20 | |
| 2.4.7 | 燃料类型 | 按 GOST 305 规定的柴油 | |
| 2.4.8 | 紧急停机系统 | 急停按钮、切断燃油供应、手动进气切断挡板(无进气切断阀) | |
| 2.4.9 | 额定功率下的燃油消耗率,克/千瓦·时,不大于 | 300 | |
| 2.4.10 | 额定功率下的机油消耗率(烧损),克/千瓦·时,不大于 | 1.4 | |
| 2.4.11 | 换油前的运行时间,发动机小时,不小于 | 250 | |
| 2.4.12 | 对发动机的一般要求 | - 发动机应配备独立(柴油)和电加热冷却液加热器。 - 发动机应能在室内空气温度不低于零上5摄氏度的条件下可靠启动。 |
|
|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 发动机应能在10%至100%负载范围内可靠稳定运行。 - 发动机应具有过载保护系统(自动切断燃油和空气供应)(无空气切断)。 - 发动机的运行应符合 GOST 31440.1 的防爆安全要求。(待查)★ |
|||
| 2.5 对燃油系统的要求 | |||
| 2.5.1 | 燃油系统的组成 | - 日用燃油箱,配备四个液位传感器(应急高液位、高液位、低液位 和 应急低液位)。 - 用于从外部容器向日用燃油箱自动泵油的电动泵。 - 备用手动泵。 - 安装在供油管路上、防止油箱自行排空的机械阀。 - 回油冷却器(板式换热器,带轴流风机)。(无回油冷却) - 将燃油紧急排至隔舱集装箱外的管道。 - 与紧急排放管道合并的燃油溢流管道。 - 燃油箱清底管道(用于将沉淀物排放至便携容器)。 - 向柴油发电机供油的管道。 - 回油管道。 - 燃油液位目视检查装置。 - 从移动加油设备和外部储油设施的加油装置。 - 带压差传感器的粗滤和精滤过滤器,用于确定堵塞程度。(无压差传感器) - 管道及截断阀、阀门和旋塞。 - 垂直布置的燃油箱加油口,带密封螺塞。 - 安装在供油管路上、防止燃油箱自行排空的机械阀。 - 安装在燃油供油管路进入日用燃油箱入口处的机械式燃油流量计。 - 燃油流量计(精度等级不大于0.5),将读数输出至本地控制系统,安装在从日用油箱到发动机的供油管路上。流量计应为防爆型。 - 向油箱供油的管道,配有带旋塞的旁通管路,以保证能够从外部泵进行燃油泵送,即除柴油发电站中安装的手动泵和电动泵之外,通过切断阀和计量器进行泵送。 - 防止油箱和燃油管路中燃油泄漏的自动保护系统(可配置燃油泄漏报警装置) |
|
| 2.5.1.1 | 机械式水分离器(粗滤器/水分离器),带电加热(24 V,300 W,不小于),防爆型,当燃油冷却至低于 5 摄氏度时启动 | 是 | |
|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2.5.1.2 | 电加热燃油预热器 | 是 (无) | |
| 2.5.2 | 柴油发电站依靠日用燃油箱的独立运行时间,小时,不小于 | 12 | |
| 2.5.3 | 对燃油系统的一般要求 | - 日用燃油箱的容量应保证柴油发电站规定的独立运行时间。当需要使用容积超过 900 升的日用油箱时,油箱的结构设计和布置应符合石油和石油产品仓库的要求。(具体要求是什么?) - 应设置柴油流量计,并将其读数传输至本地控制系统。 - 日用燃油箱应设有溢流管,其直径应大于加注管的直径。 - 当日用燃油箱中的燃油降至低液位时,应根据低液位传感器的信号启动外部容器(如有)的电动燃油输送泵。 - 日用燃油箱的加注应进行到高位传感器动作时为止。为对高位传感器进行冗余,在油箱体内应安装应急高位传感器,当其动作时,发出关闭电动燃油输送泵的信号。 - 当应急低位传感器动作时,应向柴油发电站本地控制系统传输柴油发电机停机信号。 - 在从燃油加注设备和外部储油设施来的供油管道上,应安装法兰式楔形闸阀,配电动执行机构,防爆型,密封等级按 GOST 9544 为“A”级。楔形闸阀应符合公司《统一技术要求. 楔形闸阀》第 P4-06.03 ETT-0082 号的要求。如果使用的阀门不同于公司《统一技术要求. 楔形闸阀》第 P4-06.03 ETT-0082 号的要求,则阀门的类型和参数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 为将空气和燃油蒸汽排至隔舱集装箱外,应设置燃油箱通风管道,并配备阻火阀。燃油液位目视检查装置应配备切断阀。 - 在燃油箱的结构中应考虑沉降水及排放水和沉淀物的可能性。 - 管道与外部管网的连接点应配备配对管件(法兰、螺纹、密封件)及紧固件。外部连接点的标记应制作在耐环境影响的金属标牌上。 - 日用油箱的应急排油手动闸阀应设置在安全、便于人员操作的位置(靠近出口、相邻房间或走廊等)。它们应涂成红色,并带有“应急排油”字样。 - 在阀门和柴油燃油管道接头的安装位置,应设置用于安装保护铅封的耳板。 |
|
|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2.6 对润滑系统的要求 | |||
| 2.6.1 | 润滑系统的组成 | - 管道和管道附件(球阀、弯头等)。 - 将曲轴箱气体排出隔舱集装箱的系统,带有加热功能并将含油冷凝液收集至冷凝液收集器中。 |
|
| 2.6.1.1 | 是否配备向发动机油底壳泵送机油的电动泵 | 是 | |
| 2.6.1.2 | 是否配备从发动机油底壳抽取机油的电动泵 | 是 | |
| 2.6.1.3 | 是否配备辅助备用泵送机油的手动泵 | 是 | |
| 2.6.1.4 | 是否配备日用机油箱,设有加油口、可视液位计、将机油排放至便携容器装置及呼吸系统 | 是 | |
| 2.6.2 | 日用机油箱容积,升,不小于 | 200 | |
| 2.6.3 | 按 SAE 标准的机油分类 | 15W-40 | |
| 2.6.4 | 按 API 标准的机油质量等级,不低于 | CH-4 | |
| 2.6.5 | 对润滑系统的一般要求 | - 柴油发动机的机油系统应保证从油底壳向发动机所有摩擦部件不间断地供应经过过滤和冷却的机油。 - 应具备在不关闭运行中的柴油发电机组的情况下向日用油箱补加机油的可能性。 - 日用油箱的呼吸系统应引出至隔舱集装箱外部,并配备阻火器。 - 管道与外部管网的连接点应配备配对管件(法兰、螺纹、密封件)及紧固件。外部连接点的标记应制作在耐环境影响的金属标牌上。 - 机油液位目视检查装置应配备切断阀。 |
|
| 2.6.5.1 | 发动机油底壳中的机油应能自动从日用油箱中补充 | 是 | |
| 2.6.5.2 | 为将曲轴箱气体排出隔舱集装箱外,应设置柴油机曲轴箱通风装置,并带有冷凝液收集器,冷凝液收集器位于隔舱集装箱室内。冷凝液收集器应布置在低于发动机油底壳通风孔标高的位置 | 是 | |
| 2.6.5.3 | 应设置冷凝液收集器至呼吸阀的加热 | ||
|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2.7 对启动系统的要求 | |||
| 2.7.1 | 启动系统类型 | 来自启动蓄电池组的电启动 | |
| 2.7.2 | 蓄电池类型 | 铅酸 | |
| 2.7.3 | 蓄电池电压,V 对蓄电池组的要求 |
24 | |
| 2.7.4 | 启动系统类型 | - 蓄电池组的容量应能在不充电的情况下连续启动柴油发电站 5-6 次。 - 蓄电池的充电应由柴油发电机驱动的充电装置(当其运行时)或自动充电装置进行。在发动机启动期间,充电装置应自动断开。 - 充电装置应具有过载和过热保护。 |
|
| 2.8 对供气系统的要求 | |||
| 2.8.1 | 一般要求 | - 发动机的进气在机舱内进行。 - 进气的过滤和加热功能由通风和供暖系统完成。 - 过滤等级应符合内燃机制造厂的要求。 |
|
| 2.9 对排气系统的要求 | |||
| 2.9.1 | 用途 | 废气排放系统应用于排出燃料燃烧产物 | |
| 2.9.2 | 排气系统的组成 | - 排气管道热膨胀波纹管补偿器。 - 带火花熄灭系统的消音器、冷凝水排放装置以及用于将其安装在柴油发电站屋顶的固定件。 - 带防雨水进入保护装置的排气管。 |
|
| 2.9.3 | 对排气系统的一般要求 | - 如果已安装的系统超出运输尺寸,则在发电站运输期间,带固定件的消音器、排气管和冷凝水排放管道应拆卸、包装并在隔舱集装箱内加以固定。 - 排气系统应涂刷专用耐热漆。 - 位于集装箱内的排气系统应配备隔热系统,以提供防火保护并防止人员接触受热表面。 - 排气管在柴油发电站屋顶以上的高度不应小于 2 米。 |
|
| 2.9.3.1 | 应在屋顶设置带防护栏的消音器,以防止对屋顶上的人员造成伤害 | 是 | |
| 2.10 对扭矩传递装置的要求 | |||
| 2.10.1 | 装置 | 发动机飞轮的扭矩应通过安全联轴器传递至发电机轴。 (无安全联轴器,不作限扭处理) |
|
|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2.10.2 | 安全联轴器 |
- 安全联轴器用于在发电机过载、短路或卡死时保护发动机免受损坏。
- 联轴器按照限制最大扭矩的原理工作。 - 超过摩擦极限值会导致联轴器打滑,即连接元件(轴/法兰)之间发生相对移动。(无) |
|
| 2.10.3 | 是否配备安全联轴器 | 是 否(不配备安全联轴器,按国际SAE标准连接) | |
| 2.11 冷却系统 | |||
| 2.11.1 | 冷却系统的组成 | - 带膨胀水箱的远置散热器。 - 温度调节器。 - 温度传感器。 - 阀门、冷却液管道。 - 将冷却液排至隔舱集装箱外便携容器中的管道。 - 带软管的冷却液手动加注泵。 - 用于启动独立冷却液加热器的柴油燃料内燃装置。 |
|
| 2.11.1.1 | 两个冷却液加热装置(220 V) | 是 | |
| 2.11.2 | 对冷却系统的一般要求 | - 从冷却系统散热器膨胀水箱的加注口到屋顶(或金属结构保温层)的距离不应小于 500 mm。 - 应提供风机的手动启动模式。 - 风机应采用警示色(红色)的防护罩进行保护,并设置“注意!旋转部件”的警告标志。 - 风机叶轮应直接安装在电驱动装置的轴上。 - 应提供冷却液液位的目视检查。 |
|
| 2.11.2.1 | 将外置散热器布置在带有进风口和出风口的隔间内。孔口应配备带电动驱动的百叶窗。进风口孔口应配备可拆卸网(网孔尺寸 2×2 mm) | 否 | |
| 2.11.2.2 | 散热器吹风系统应由电动风机制成,通过变频器连接,其启动和转速应根据冷却液温度和环境温度自动调节 | 是 |
|
|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2.11.2.3 | 从柴油发电机排出的热空气方向沿轴线方向(从端部) | 是 | |
| 2.12 对发电机的技术要求 | |||
| 2.12.1 | 发电机类型 | 同步 | |
| 2.12.2 | 极数 | 4 | |
| 2.12.3 | 中性点 | 直接接地 | |
| 2.12.4 | 励磁系统 | ||
| 2.12.4.1 | 励磁系统类型 | 无刷 | |
| 2.12.4.2 | 对励磁系统的要求 | - 励磁控制系统为数字式双通道自诊断系统,每个通道均具有自动和手动调节模式。从自动电压调节切换到手动调节时,不应卸掉运行中发电机的负载。 - 发电机励磁系统应保证发电机出线端三相短路电流值不小于三倍额定电流。 - 发电机电压调节器回路的电源应从发电机主引出端侧、断路器之前取电。 - 励磁系统应能接收在保护动作时灭磁和停机的信号。 - 发电机励磁控制系统应位于控制调整柜内。(仅自动电压调节) |
|
| 2.12.5 | 效率,%,不小于 | 95 | |
| 2.12.6 | 功率因数(感性),不小于 | 0.8 | |
| 2.12.7 | 励磁曲线波形畸变系数,%,不大于 | 1.5 | |
| 2.12.8 | 额定转速,转/分 | 1500 | |
| 2.12.9 | 对发电机设备的要求 | - 发电机应满足公司《自备发电站基本要求》第P2-04 M-0016号方法指南第 5.3 条的要求。 - 励磁系统应符合 GOST 21558 的要求。 - 应设置发电机轴承和绕组振动及温度监测装置,配备温度传感器并将信号输入控制器,以实现绕组和轴承过温保护。 - 应设置发电机轴承润滑系统。 - 应设置发电机轴承多余润滑油的排放系统。 (功能配置与电机厂家协商待定)★ |
|
| 2.12.9.1 | 应设置发电机绕组的电加热(防冷凝)加热器 | 是 | |
|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2.13 对起重/抽出设备的要求 | |||
| 2.13.1 | 起重设备 | 在发动机每排气缸盖上方应设置额定起重量达 500 kg 的手动葫芦悬挂导轨 | |
| 2.13.2 | 抽出设备 | 底盘结构应保证能够将柴油发电机抽出至隔舱集装箱外部的露天场所,以便对其进行维护和更换个别部件 | |
| 2.13.3 | 抽出设备 | - 起重/抽出设备应采用防爆(防火花)结构 - 机构的起重能力应满足设备的最大外形尺寸和重量要求 (无防爆、防火花措施) |
|
| 2.14 对供电及照明设备的要求 | |||
| 2.14.1 | 柴油发电站用电设备的供电可靠性类别 | I | |
| 2.14.2 | 柴油发电站仪表及自动化设备、自动消防保护及应急照明系统的供电可靠性类别 | I | |
| 2.14.3 | 柴油发电站电气设备的电源 | 柴油发电站的自用电供电由自用电配电柜实现,该配电柜连接到外部电源或由自带发电机通过自动转换开关功能供电。 | |
| 2.14.4 | 自用电配电柜的最大功率,kW | 40 | |
| 2.14.5 | 自用电配电柜 | - 自用电配电柜 应设计用于发电站辅助机组的供电和控制,并应保证:
- 自用电配电柜 内应安装自用电回路保护断路器、220/24 V 辅助变压器、辅助自动化系统的接触器和继电器、用于连接 220 V 电气设备的插座。对于插座回路,建议配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 所有电气回路应采用铜芯软电缆。 - 自用电配电柜 应配备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以保证对单相和多相短路的灵敏度,并确保对极限短路电流的可靠分断。 (配电柜内,华全可以配备电气防火限流式保护器)✔ |
|
|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 自用电配电柜 的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应能在相邻自用电分段发生短路时对自动转换开关进行闭锁。 | |||
| 2.14.5.1 | 在 自用电配电柜 面板上是否设置 LED 指示灯,用于指示模块辅助系统的运行状态 | 是 | |
| 2.14.5.2 | 是否需将 自用电配电柜 的故障状态信号传送至用户的过程控制系统 | 是 | |
| 2.14.6 | 不间断电源 | 是 | |
| 2.14.6.1 | 对不间断电源的要求 | - 不适用 | |
| 2.14.7 | 对电气设备和控制装置的要求 | ||
| 2.14.7.1 | 按 GOST 14254 规定的外部防护等级 | 不低于 IP2Х | |
| 2.14.7.2 | 控制装置的布置位置 | - 建筑物内部:柴油发电机、工作照明和应急照明的控制按钮。 - 建筑物外部:风机和入口上方照明的控制按钮,增加柴油发电机急停按钮。 - 在风机控制按钮附近应设置标牌,其上文字说明根据《用户电气设备技术运行规则》第 2.2.14 条规定的这些按钮所对应的操作。 |
|
| 2.14.8 | 接线盒 | ||
| 2.14.8.1 | 位置 | 在电缆桥架引接侧,隔舱集装箱外墙上便于维护的高度 | |
| 2.14.8.2 | 进线口数量 | 根据所引入的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确定 | |
| 2.14.9 | 电缆网络 | ||
| 2.14.9.1 | 敷设电缆的电缆构筑物 | 在距地坪零标高不低于 +2.00 m 处敷设 0.4 kV 动力电缆、照明电缆、控制电缆 | |
| 2.14.9.2 | 来自发电机的 6(10) kV 动力电缆 | - 不适用 | |
| 2.14.9.2.1 | 所有 6(10) kV 电缆的绝缘和护套材料 | 不适用 | |
| 2.14.9.3 | 柴油发电站内部的 0.4 kV 动力电缆 | - 电缆芯数 – 5 根。 - 所有电缆的芯线材料 – 铜。 |
|
| 2.14.9.3.1 | 所有 0.4 kV 电缆的绝缘和护套材料 | 乙丙橡胶 | |
| 2.14.9.4 | 电缆引入柴油发电站 | 下部引入 | |
| 2.14.9.5 | 对电缆网络的要求 | - 电缆的选择和敷设方式应符合 “电气装置安装规程”、VSN 332 和 GOST 31565 的要求,并根据设备制造厂家的要求和运行条件进行确定。 - 所有电气网络均应采用铜芯柔性电缆进行成束敷设,电缆应具有阻燃性、低烟低气排放(阻燃低烟型),符合 GOST 31565 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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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 考虑到后续扩容的需要,应预留 20% 的自由空间(相对于多芯电缆)。 - 所有电缆和端子均应按照系统设计文件中所采用的分类和编码系统进行标记。 - 电缆引入装置应带有密封件(电缆穿过隔舱墙壁时,电缆引入装置应根据 VNTP 01/87/04 的要求进行统一)。 - 在统一化的电缆引入装置中,未使用的通道应用堵头封闭。 - 电缆穿墙孔洞应按照 SP 76.13330.2016 第 6.4 条的要求进行施工。 - 具体对象的外部电网布置图见本技术要求的附件。 - 高压电缆标称截面的选择应根据柴油发电站额定功率、电网电压、发电机超瞬态电抗等计算数据确定。高压电缆必须符合公司《统一技术要求. 6-110 kV 电力电缆》第 P4-06.03 ETT-0160 号的要求。 |
|||
| 2.14.9.6 | 对 6(10) kV 电缆屏蔽层截面的要求 | - 在所有类型电缆的导电带层之上,应包覆一层由标称直径为 0.7-3.0 mm 的铜线组成的屏蔽层。 - 在铜线之上,应螺旋缠绕标称厚度不小于 0.1 mm、宽度不小于 8 mm 的铜带,或由标称直径不小于 0.1 mm 的铜线组成的铜辫。 - 铜屏蔽层的标称截面应与发电机的短路电流相匹配。对于三芯电缆,包覆在每根绝缘圆形芯线上的各铜屏蔽层总截面应满足:对于标称芯线截面为 25 mm² 至 120 mm²(含)的电缆,不小于 16 mm²;对于标称芯线截面为 150 mm² 至 300 mm²(含)的电缆,不小于 25 mm²。 - 铜带或铜辫的截面计入屏蔽层截面。 - 铜带或铜辫的截面不应超过屏蔽层截面的 10%。 - 对于扇形芯线的电缆,如果其芯线中心有铜线,则该铜线的截面计入屏蔽层截面。(符合国标电缆) |
|
| 2.14.10 | 电气照明 | ||
| 2.14.10.1 | 电气照明类型 | 工作照明(建筑物内部)、应急照明(包括带独立电源的疏散照明)、外部照明(入口上方)、检修照明 | |
| 2.14.10.2 | 灯具的结构型式及所用灯的类型 | - 节能型 LED 灯具。 - 灯具类型和布线种类应符合环境条件、用途及所进行工作的性质。 |
|
| 2.14.10.3 | 照度要求 | 根据 SP 52.13330 规定,照度应符合: - 控制部位 — 不低于 200 lx; - 维护部位 — 不低于 50 lx; - 地面 — 不低于 10 lx。 |
|
|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2.14.11 | 安全技术保护措施 | ||
| 2.14.11.1 | 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 - 自动切断电源。 - 保护接地。 - 电位均衡。 |
|
| 2.14.11.2 | 保护人员和设备免受短路电流、雷击、静电的影响,并进行电位均衡 | - 根据 电气装置安装规程、СО 153-34.21.122、RD 39-22-113;GOST 30331.1、GOST 12.4.026 的要求采取措施。 - 根据 “电气装置安装规程”和 GOST 30331.1 的要求,采取措施保护人员和设备免受短路电流、雷击、静电的影响,并采取额外的电位均衡措施。 - 柴油发电站建筑物的金属框架和屋顶的材料及结构,应保证能够按照 СО 153-34.21.122 的规定将其用作接闪器和防雷引下线。为此,必须保证金属屋顶与建筑物金属结构之间电气连接的连续性和可靠性。应提供建筑物免受雷击二次效应影响的保护,以及防止高电位沿地下、外部地上(架空)管线引入的保护。 - 根据 电气装置安装规程(第7版)第 1.7.82、1.7.83 条的规定,设置主电位均衡系统和辅助电位均衡系统。 |
|
| 2.14.11.3 | 接地 | - 接地系统采用 TN-S 型(接地母线分离为 N 和 PE 在 自用电配电柜 中进行)。 - 沿建筑物周边、距地坪标高 150 mm 处,设置由 4×40 mm 钢带构成的接地网。接地带应在供暖系统安装、动力设备就位之前敷设,并沿建筑物墙体布置。 - 接地网扁钢的所有连接均应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扁钢宽度),三面施焊满焊。在接地网扁钢与门框连接处,应沿扁钢两侧(上部和下部)进行焊接,焊接长度不小于两倍扁钢宽度。 - 连接应按照 GOST 5264 的规定采用焊接方式。 - 扁钢应按照 GOST Р 50462-2009 第 3.2.2 条的规定,涂刷相同宽度的绿色和黄色相间条纹,条纹间距为 50 至 100 mm,条纹沿整个长度连续相邻。 - 采用电缆的专用(PE)芯线对设备外壳进行接零保护。 - 将设备接地,通过连接到接地干线(位于设备附近的接地节点)。 - 接地导体引入建筑物的入口处应标有接地标志。 - 将隔舱集装箱的承重金属结构在两点处通过满焊焊接连接到接地干线。 - 从内部接地回路引出两根 4×40 mm 钢带至隔舱集装箱外侧,伸出集装箱外形 60 mm,并具备通过“螺栓-螺母”方式连接外部接地回路的能力。 - 采用 自用电配电柜 的 PE 母线作为柴油发电站的主接地母线。 |
|
| 2.14.11.4 | 配电装置的接地 | - 配电装置的所有金属非载流部件、机柜及面板,均应连接到专门为此设置的铜质接地母线上,该母线设有可与柴油发电站总接地回路连接的端子。在此类端子附近应标有“接地”标志。 | |
|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间隔内的所有门及旋转面板,均应通过多股软铜电缆连接到配电装置的接地母线。该电缆的连接方式应不影响门或间隔内旋转面板的多次开启和关闭。 - 可拆卸部件在完全拆除前应有效接地,同时间隔内电源及控制系统的所有连接均应断开。 - 所有金属(铝或铜)的电缆密封接头板均应连接到接地母线。 - 母线分段应设有固定式的母线接地装置。 - 配电装置间隔应根据 “电气装置安装规程”的要求设有固定式接地装置。 - 辅助变压器的中性点应通过铜导线连接到接地母线。辅助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导线的截面不应小于相导线的截面。 |
||
| 2.14.12 | 对配电装置的一般要求 | 不适用 |
| 2.14.3 | 是否配备 6(10) kV 配电装置 | 否 |
| 2.14.13.1 | 对 6(10) kV 配电装置的要求 | 不适用 |
| 2.14.13.2 | 是否配备辅助变压器 | 否 |
| 2.14.13.3 | 发电机微机保护终端 | 否 |
| 2.14.13.4 | 出线微机保护终端 | 否 |
| 2.14.13.5 | 微机计量电度表 | 是 |
| 2.14.13.6 | 用于电缆出线的零序电流互感器 | 否 |
| 2.14.14 | 6(10) kV 继电保护的必要性 | 否 |
| 2.14.14.1 | 对 6(10) kV 继电保护的要求 | 不适用 |
| 2.14.15 | 是否配备 0.4 kV 配电装置 | 否 |
| 2.14.15.1 | 对 0.4 kV 配电装置的要求 | 配备 AVG-0.4 kV 进线断路器、带 АВ-0.4 的 ShS-0.4 kV 动力柜 |
| 2.14.16 | 对辅助电气测量设备的要求 | 不适用 |
| 2.15 对自动化系统的要求 | ||
| 2.15.1 | 按 GOST Р 55437 和 GOST 33105 规定的自动化程度 | 2 |
| 2.15.2 | 机舱内的空气环境监测传感器,包括 CO 含量 | 否 |
| 2.15.3 | 建筑物供暖控制,将空气温度维持在设定范围内 | 在自动模式下从零上 5 摄氏度到零上 10 摄氏度。 |
|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2.15.3.1 | 在维修工作期间,手动模式下将温度提升至零上 18 摄氏度的可能性 | 是 | |
| 2.15.4 | 设备的手动控制 | - 照明。 - 通风。 - 供暖 |
|
| 2.15.5 | 气体污染探测传感器及报警 | ||
| 2.15.5.1 | 传感器类型 | 光学- 不适用 | |
| 2.15.5.2 | 气体污染报警类型(本地/远程,光/声) | ||
| 2.15.5.2.1 | 本地 | 否 | |
| 2.15.5.2.2 | 远程 | 否 | |
| 2.15.5.2.3 | 光 | 否 | |
| 2.15.5.2.4 | 声 | 否 | |
| 2.15.5.3 | 报警器(信号器)的布置位置 | - 不适用 | |
| 2.15.5.4 | 对气体污染探测传感器及报警的一般要求 | 当柴油发电站建筑物内发生火灾,以及当出现消防报警系统故障信号时,应将相应信号传输至用户的过程控制系统。 | |
| 2.15.6 | 对本地控制系统的要求 | - 柴油发电站的自动化应由制造厂实现。 - 应根据《关于批准在关键设施、潜在危险设施以及对人的生命健康和自然环境具有高度危险设施的工业过程控制系统中确保信息安全的要求》的规定,确保信息安全措施。 - 为保证在例行维护时进行就地控制功能,本地控制系统中应设置带图形显示器的控制面板,能够显示以下信息:
|
|
|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就绪; - 启动; - 停机; - 紧急停机; - 柴油发电站门的位置。(无) - 应实现在多台柴油发电站之间自动切换负载,且不降低或中断所输出功率。 - 为与本地控制系统的第二级进行集成,应提供通过 Ethernet、Profibus 及 RS 485/ModBus RTU 数字接口连接的可能性。本地控制系统的文件中应包含协议地址映射表,并说明变量的功能及表示格式。 - 应实现与站场过程控制系统/自动化电能计量系统的集成。为与站场过程控制系统/自动化电能计量系统集成,应提供通过 RS 485/ModBus RTU 数字接口连接的可能性。本地控制系统的文件中应包含协议地址映射表,并说明变量的功能及表示格式。 - 应实现与柴油发电站操作员工作站的集成。与柴油发电站操作员工作站的集成应通过 Ethernet 接口实现。本地控制系统的文件中应包含协议地址映射表,并说明变量的功能及表示格式。 - 所有电缆产品必须符合 GOST 31565 规定的消防安全要求。 |
|||
| 2.15.6.1 | 对“干接点”型信号输出的要求 | - 不需要 | |
| 2.15.7 | 本地控制系统的功能 | - 本地控制系统应能实现对柴油发电站所有工艺设备的保护、联锁、监控及控制功能(本地控制系统应基于微处理器技术)。 - 本地控制系统应能实现对柴油发电站所有工艺设备的自动和远程控制,提供工艺参数设定值的自动维持模式、操作员输入设定值的能力,以及访问仪表及自动化设备诊断信息的功能。 - 此外,系统还应保证以下功能: |
|
|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
| 2.15.8 | 本地控制系统的组成 | - 柴油发电站本地控制系统中所使用的软硬件应设计为无需运行人员长期值守,可连续全天候运行。 - 本地控制系统的开发方应确定并提供与控制系统第二级进行交换所需的信息参数清单(范围),同时保证控制的实时性和诊断功能的充分性。 - 控制器设备应安装在独立式机柜(控制柜)中。所选用的机柜应为标准类型的量产机柜。 - 柴油发电站本地控制系统的组成中应包含:
- 可靠性(包括可恢复性)。 - 可修改性。 - 可扩展性。 - 模块化构建。 - 柴油发电站本地控制系统的软件应足够与硬件配合实现系统所需的功能集。 - 软件的构建应确保某些数据的缺失不影响实现这些数据未参与的控制系统功能。控制器的应用软件应使用 GOST IEC 61131-2 中所述的标准编程语言编写。 - 软件应具备硬件诊断工具、重构工具、输入信息可靠性监控工具,并发出相应的预警信号和消息。 - 本地控制系统的供货范围应包括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以及根据 GOST 34.201 规定的一套文档。 - 软件应维护系统日志,其中应记录事故事件、错误消息和安全事件。 |
|
|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 每个屏柜中应预留不少于 15% 的空闲空间用于安装附加设备。考虑到后续扩展,相对于多芯电缆、接线盒等应预留 20% 的空闲空间。 | |||
| 2.15.9 | 对仪表及自动化设备的仪器仪表安装要求 | - 仪表及自动化设备 及接线盒的电缆线路连接应按照本技术要求、“电气装置安装规程”的要求以及控制系统电气设备说明书进行。 - 仪表及自动化设备 的接地应按照本技术要求及 “电气装置安装规程”的要求进行。 - 应在建筑物内部设置用于敷设 仪表及自动化设备 电缆至接线盒的构筑物。 - 电缆布线固定装置的选择应考虑以下要求:220 V、24 V 电缆与本安电路的分开敷设;仪表电缆引入柴油发电站建筑物的引入口;外部网络。 - 220 V、24 V 电缆与本安电路的 仪表及自动化设备 电缆引入口应分开设置。 - 接线盒、仪表及执行机构的电缆引入口应能对控制电缆的机械保护进行固定。 - 仪表及自动化设备 的接地应按照本技术要求及 “电气装置安装规程”的要求进行。应在接地导体连接点设置接地标志。 - 仪表、接线盒等(包括电缆引入口和堵头)的外壳防护等级,对于安装在露天的设备不应低于 IP65;对于安装在隔舱集装箱室内的设备,根据 GOST 14254 的规定:对于常规环境房间不应低于 IP42,对于防爆防火危险环境房间不应低于 IP54。 - 电缆应符合 GOST 31565 规定的消防安全要求。 - 仪表及自动化设备 系统的电缆构筑物、转接点、引下点及其他安装产品的布置应符合 SP 77.13330 和 “电气装置安装规程”的要求,并应避开工艺设备维护区域。 - 自动化仪器仪表应保证:
|
|
| 2.16 对计量保障的要求 | |||
| 2.16.1. | 一般要求 | 所有测量仪器,包括测量通道和控制器,作为监控系统的一部分,必须具备: - 护照、技术说明、安装和操作说明书。 |
|
| 2.17 对供暖和通风系统的要求 | |||
| 2.17.1. | 供暖和通风系统的用途 | - 向发动机燃烧提供空气以及对柴油发电机进行冷却。 - 维持隔舱集装箱内的设定空气温度。 |
|
|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 排除已安装设备产生的多余热量。 | |||
| 2.17.2. | 供暖和通风系统应根据本技术要求和规范文件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 SP 60.13330, SP 73.13330, SP 7.13130, GOST Р 58367 | |
| 2.17.3. | 空气计算温度 | ||
| 2.17.3.1. | 室外空气 | 根据本技术要求表 1 | |
| 2.17.3.2. | 室内自动模式下的温度调节范围 | 在自动模式下从零上 5 摄氏度到零上 10 摄氏度。应能在手动模式下将温度提升至零上 18 摄氏度,用于维修工作期间。 | |
| 2.17.4. | 供暖系统 | ||
| 2.17.4.1. | 供暖类型 | - 电供暖。 - 应具备室内空气温度自动调节系统。 - 根据 GOST 12.2.007.0 规定的电击防护等级。 - 供暖系统应根据 SP 60.13330 对 В1-В4 类房间(本技术要求第 2.1.28 条)以及 “电气装置安装规程”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
|
| 2.17.4.2. | 热源 | 配备有温控开关的对流式电加热器 | |
| 2.17.5. | 通风系统 | ||
| 2.17.5.1. | 机舱通风系统的组成 | - 自然送排风通风。 - 机械排风事故通风 |
|
| 2.17.5.2. | 对机舱通风系统的要求 | - 自然送排风通风应通过可调节百叶窗保证单次换气。自然通风用于柴油发电站设备停机或维修模式。 - 在外墙上安装百叶窗和保温可拆卸阀门,以保证冬季安全运行并防止降水渗入。应提供在夏季手动拆除阀门的可能性,以保证所需换气量。百叶窗的结构应设置附加扇叶,以保证冬季安全运行条件。 - 机械排风事故通风应按从下部区域排出 8 倍房间全容积的空气量进行计算。 - 当气体、蒸汽和粉尘-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达到 10% 时,机械排风事故通风应自动启动;当气体污染达到气体、蒸汽和粉尘-空气混合物爆炸下限的 50% 时(Clause 03/170/567-87 第 6.20 条),工艺设备应停机。 - 应在建筑物外部主入口附近设置按钮柱,用于手动启动机械排风事故通风。 - 事故通风的排风机应采用冗余配置。 - 根据 SP 7.13130.2013 第 7.13 条,火灾后应采用机械排风事故通风排出气体和烟雾。 |
|
|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 为降低空气动力噪声,所有通风设备应安装在隔振底座上,并在吸入口和压出口配备软接头。用于爆炸性和火灾危险性混合物的通风系统中的风机软接头应采用不燃材料。 - 进风和排风孔口应配备带电动驱动的百叶窗。 - 百叶窗的驱动装置应与柴油发电站设备的运行联锁。当柴油发电机投入运行时,进风和排风百叶窗应自动打开,并在其停机时关闭。为稀释设备产生的热量,应设置周期性运行的机械通风。机械通风应在温度达到零上 30 摄氏度时自动启动,在温度降至零上 18 摄氏度时自动关闭。 - 应在建筑物外部主入口附近设置按钮柱,用于手动启动周期性运行的机械排风通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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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7.5.3. | 电气设备间通风系统的组成 | 不适用 | |
| 2.17.5.4. | 对电气设备间通风系统的要求 | 不适用 | |
| 2.17.5.5. | 通风设备在柴油发电站建筑物内部的布置 | 是 | |
| 2.17.5.6. | 对通风系统设备的一般要求 | - 通风系统应配套供应仪表及自动化设备,以保证通风按给定算法运行。 - 必须考虑将通风系统故障状态信号从控制调整柜传送至用户的过程控制系统。 - 机械事故通风系统的自动控制柜应能根据本地控制系统的信号在气体污染时启动系统,并在火灾时关闭系统。 - 通风系统应根据 SP 60.13330 对 В1-В4 类房间(本技术要求第 2.1.28 条)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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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8 对火灾报警和安全报警系统的要求 | |||
| 2.18.1 | 对火灾报警系统和安全报警系统分开设置的要求 | 火灾报警 系统的用电设备供电应根据 SP 6.13130.2021 第 5 节的要求进行。 火灾报警 系统用电设备供电的机柜或配电盘正面应具有区别性颜色(红色),并带有标牌,标牌上注明“禁止断开!消防保护系统电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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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8.2 | 火灾探测器 | ||
| 2.18.2.1 | 自动式 | ¨ 安装在隔舱集装箱内、未分隔舱室区域的火焰火灾探测器; þ 安装在隔舱集装箱内、未分隔舱室区域的热感火灾探测器; ¨ 安装在隔舱集装箱内、未分隔舱室区域的烟感火灾探测器; ¨ 安装在隔舱集装箱内、未分隔舱室区域的复合式火灾探测器; ¨ 安装在机舱内的火焰火灾探测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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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 安装在机舱内的热感火灾探测器; ¨ 安装在机舱内的烟感火灾探测器; ¨ 安装在机舱内的复合式火灾探测器; ¨ 安装在电气设备间内的火焰火灾探测器; ¨ 安装在电气设备间内的热感火灾探测器; ¨ 安装在电气设备间内的烟感火灾探测器; ¨ 安装在电气设备间内的复合式火灾探测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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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8.2.2 | 手动式 | þ 室内安装的探测器; þ 室外安装的探测器; þ 手动启动灭火的探测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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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8.3 | 火灾报警 | ||
| 2.18.3.1 | 报警器 | 复合式报警器 | |
| 2.18.3.2 | 位置 | 位于建筑物外部 | |
| 2.18.4 | 火灾报警控制及接收设备 | ||
| 2.18.4.1 | 是否配备 | 是 | |
| 2.18.4.2 | 位置 | 位于机舱内 | |
| 2.18.4.3 | 对火灾报警系统、人员疏散报警及控制(СОУЭ)和自动灭火的一般要求 | - 探测器所需数量及其在室内的布置位置应根据 SP 484.1311500 确定。 - 火灾探测器应连接到 火灾报警控制及接收设备。 - 自动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探测器以及手动启动装置应根据 SP 231.1311500、SP 484.1311500 及探测器的出厂文件进行布置。 - 手动火灾探测器,工作温度范围为零下 60 至零上 85 摄氏度(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7)。 - 每个房间应采用独立的 火灾报警系统 回路进行保护。手动和自动火灾探测器应接入不同的回路。手动启动装置应加铅封,并应具备防止意外动作的保护。 - 手动火灾探测器和手动启动装置的安装位置应按 GOST 12.4.026 设置专用消防安全标志。探测器安装位置处的照度不应低于标准值。 - 火灾探测器应根据出厂文件并考虑 SP 484.1311500 的要求进行安装。为自动探测火灾,房间内每个被保护区域应至少由三只自动火灾探测器进行监控。 - “火灾”信号的生成及自动灭火系统的启动指令,应根据 SP 484.1311500.2020 第 6.4.4 条通过执行算法 C 来实现。 - “火灾”、“安防报警故障”和“火灾报警故障”信号源应采用“干”常开触点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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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 为在门开启进入被保护房间时关闭自动工作模式并闭锁灭火系统的启动,应设置门状态监控传感器。必须采取措施防止门因超压自动开启。 - 在自动灭火系统保护的房间内及入口前,应根据 GOST 12.4.009、GOST 12.3.046、SP 484.1311500 和 SP 485.1311500 设置报警装置。房间内应设置带“气体 – 离开!”字样的光报警器(显示板)和声音报警器。在被保护房间入口前应设置带“气体 – 勿入!”和“自动化已关闭”字样的光报警器(显示板)。 - 火灾报警器的布置以及电缆线路的敷设应根据 SP 3.13130 的要求进行。 - 报警器的安装位置应按 GOST 12.4.026 设置专用标志。 - 安装在室外的设备(探测器、报警器)应通过将其放置在遮篷下或安装雨棚等方式,使其免受外部气候条件的影响。 - 在火灾情况下,应关闭通风和电采暖设备、工作照明、插座网络以及工艺设备。 - 为在火灾时关闭设备,应设置独立脱扣器。 - 进行电缆、火灾报警系统 回路及报警线路的内部布线。必要时,火灾报警系统 回路及报警线路应通过接线盒连接。 - 火灾报警控制及接收设备 的供电应根据 SP 6.13130 的要求进行。 - 火灾报警控制及接收设备、辅助设备、二次电源(附带蓄电池)应安装在壁挂式金属柜中。机柜的外形尺寸由制造厂确定。 - 设备在机柜内的布置应遵循 SP 484.1311500 和 GOST Р 53325 的要求。 - 火灾报警系统 和人员疏散报警及控制系统用电设备供电柜内的所有设备应通过 RS-485 接口整合到一条信息通信线路中。为连接外部电缆及在柜内进行电缆分线,应使用接线端子排。 - 防火系统的电缆线路应根据 GOST 31565 的要求,采用铜芯耐火电缆,成束敷设时 A 级阻燃、低烟低气排放(阻燃、耐火、低烟型)或无卤(阻燃、耐火、无卤低烟型 )。根据 SP 6.13130,防火系统电缆线路不得与其他电缆和电线在同一线槽、管道、线束、建筑结构的封闭通道或同一桥架中混合敷设。 - 电缆线路应能在火灾条件下保持工作能力,其时间应足以根据 《消防安全要求技术规程》的要求完成其功能。 - 火灾报警系统 系统及火灾时人员疏散报警和控制系统的回路应在房间内敷设于线槽(踢脚线槽)中。电缆穿墙处应穿管敷设。电缆与管道(孔洞等)之间的间隙以及备用管道(孔洞等)应采用易清除的不燃材料封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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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孔洞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墙体的耐火极限。根据 电气装置安装规程(第7版),当报警电缆、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平行敷设时,其间距不应小于 500 mm。 - 在建筑物内应按 SP 3.13130 的要求设置 1 型人员疏散报警及控制系统(СОУЭ)。报警器的安装和报警回路的布线应按 SP 3.13130 的要求进行。 - 通信和报警系统设备的安装应按照 电气装置安装规程、《消防安全要求技术规程》、SP 484.1311500、SP 3.13130、SP 6.13130、VNTP 01/87/04 及相关仪器的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所有仪器的金属外壳应根据 “电气装置安装规程”的要求连接到内部接地回路。 - 所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 《消防安全要求技术规程》的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消防安全证书和符合性证书。 - 所有技术方案必须符合本技术要求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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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8.4.4 | 火灾报警系统回路连接方式的选择 | 方案 2 | |
| 2.18.4.5 | 火灾报警系统回路连接方案的说明 | - 方案 1:将 火灾报警系统 和 人员疏散报警及控制系统 的回路接入接线盒。以便后续集成到 火灾报警控制及接收设备 以及值班人员房间的控制和监视盘上。接线盒应布置在隔舱外部、动力电缆引入侧。应设置电缆引入口,以便引入用于火灾时切断隔舱内设备的电缆;并提供从引入口到 过程控制系统 机柜的电缆敷设材料。 - 方案 2:将 火灾报警系统 和 人员疏散报警及控制系统 的回路接入成套 火灾报警控制及接收设备,以便后续通过接口集成到值班人员房间。应具备将“火灾”和“故障”信号分别传输到有人员昼夜值班的房间的可能性。应在动力电缆引入侧设置电缆引入口,以便将接口电缆连接到 火灾报警控制及接收设备。并提供从引入口到 火灾报警系统 机柜的接口电缆敷设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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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8.5 | 对可燃气体及火灾预警探测器-信号器的要求 | - 不需要 | |
| 2.18.6 | 安防探测器 | ||
| 2.18.6.1 | 门窗“开启”状态锁定,探测器类型 - 磁触点式 | 否 | |
| 2.18.6.2 | 房间空间安防,探测器类型 - 光电式 | 否 | |
| 2.18.7 | 安防报警控制及接收设备 | ||
| 2.18.7.1 | 是否配备 | 否 | |
| 2.18.7.2 | 位置 | 在机舱内 | |
| 2.18.7.3 | 安全报警系统连接方案的选择 | 方案 2 | |
| 2.18.7.4 | 对安全报警系统连接方案的要求 | - 方案 1:将 安全报警系统 的回路接入接线盒。以便后续集成到 安防报警控制及接收设备 以及值班人员房间的控制和监视盘上。接线盒应布置在隔舱外部、动力电缆引入侧。 | |
|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 方案 2:将 安全报警系统 的回路接入成套 安防报警控制及接收设备,以便后续通过接口集成到值班人员房间。应具备将“报警”和“故障”信号分别传输到有人员昼夜值班的房间的可能性。应在动力电缆引入侧设置电缆引入口,以便将接口电缆连接到 安防报警控制及接收设备。并提供从引入口到 安全报警系统 机柜的接口电缆敷设材料。 | |||
| 2.18.7.5 | 对安全报警系统的一般要求 | - 不需要 | |
| 2.18.8 | 火灾时设备断电要求 | - 应根据综合设计提供的外部电位信号(U+/-24 V,Imax=0.4A),考虑在火灾时切断所有用电设备的可能性。 - 为在火灾时切断用电设备,应在动力柜中安装具有相应特性的独立脱扣器。 - 为匹配控制-启动单元与独立脱扣器之间的负载,应安装开关装置,并将其安装在动力柜内靠近独立脱扣器的位置。 - 当需要断开多个断路器时,建议采用独立脱扣器并联连接的方式,并接入同一个开关装置。 - 为将外部电缆连接到脱扣器,应在动力柜中预留备用电缆引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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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8.9 | 对火灾报警系统、安全报警系统和人员疏散报警及控制的一般要求 | - 安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系统以及火灾时人员疏散报警和控制系统应根据 《建筑物和构筑物安全技术规程》第 17 条、《消防安全要求技术规程》、SP 484.1311500、SP 3.13130 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实施。 - 根据 GOST 14254 和 电气装置安装规程,安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和人员疏散报警及控制系统的安装设备的外壳防护等级应根据建筑物内火灾危险区域和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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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9 对设备试验和验收的要求 | |||
| 2.19.1 | 一般要求 | - 柴油发电站的验收应根据 GOST 29328-92 第 3 条的要求进行。 - 柴油发电站(组件、零件、材料、配套件及各个工序)的验收和质量检验应由制造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以确保符合本技术要求、技术条件及设计文件。验收的结果是在护照上加盖质量检验部门印章和签字。 - 为控制生产产品的质量和进行验收,制造厂应进行以下类型的试验:
- 柴油发电机的磨合和台架试验应在制造厂进行,以确认其保证的运行性能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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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 应在施工现场对设备进行持续不少于 72 小时的带载运行试验,并保证供应商所声明的设备技术指标。 - 根据试验结果,制造厂应提供证明设备运行特性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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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 对可靠性指标的要求 | |||
| 2.20.1 | 可靠性指标与安全指标 | - 柴油发电站的所有系统均应采用可靠的结构,经过试验,并设计用于在规定环境条件下运行。对所有提供的设备和系统,应有证明其在类似条件下成功运行的数据。 - 供货设备应根据 RD 03-85 进行认证。 - 用于制造隔舱的所有材料应在其工作环境中稳定可靠,并应具有表征其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和试验结果的证书。 - 用户(或授权代表)有权在制造厂对制造中的设备进行质量检验。 - 产品的可靠性指标和安全指标应在设计阶段通过以下措施予以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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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 | 对保修义务的要求 | - 柴油发电站的制造厂应保证满足以下要求:
- 外购设备/产品的保修期应与柴油发电站指定的保修期一致。 - 如果在保修期内发现因制造质量不良引起的缺陷,并经用户出具规定格式的确认记录,供应商/制造厂应消除缺陷或更换设备/结构件或整个产品。 |
|
| 2.21 对涂层、标记和视觉识别的要求 | |||
| 2.21.1 | 防腐蚀涂层 | - 结构的防腐蚀保护应在制造厂完成。 - 用于保护隔舱材料、金属结构的外部防腐蚀涂层系统的选择应根据运行条件、大气腐蚀活性等级,并遵循公司《石油天然气开采、加工及石油产品供应设施金属结构防腐蚀保护》典型要求 No. P4-06.01 TTR-0002 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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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 在涂覆保护涂层之前,结构表面油脂污物的清洁质量应符合 GOST 9.402 规定的表面脱脂二级标准。 - 标记位置不应涂漆,而应用无色清漆或薄层润滑脂进行防腐蚀保护。 - 柴油发电站金属结构上不适用外部涂层系统的部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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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2 | 根据公司《石油天然气开采、加工及石油产品供应设施金属结构防腐蚀保护》典型要求 No. P4-06.01 TTR-0002 规定的大气腐蚀活性等级 | С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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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3 | 标记 | - 隔舱应具有铭牌,放置于明显位置,并符合 GOST 12971 和 GOST 29328 的要求。 - 标记应能抵抗气候条件的影响,并在其所施涂的表面上清晰可辨。 - 铭牌上的标记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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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4 | 设备的视觉识别 | - 隔舱的配色方案应根据公司No. P3-01.04 M-0006 执行¹。 | |
|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1) 如不适用,在选择配色方案时应遵循采油组织的当地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规定了设备/设施的视觉识别要求。 - 管道的识别涂色、警告标志和标记牌应在安装现场根据 GOST 14202 和 GOST 12.4.026 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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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制造厂(供应商)的技术服务 | ||
| 2.22.1 | 一般要求 | 制造厂的技术服务应符合 GOST 15.005 的规定,并应包括: - 成套设备的制造、试验和供货。 |
| 2.22.1.1 | 安装指导 | 是 |
| 2.22.1.2 | 调试工作 | 是 |
| 2.22.2 | 制造厂技术服务的范围 | - 供应商负责按照本技术要求的全面开发、材料供应、制造、检验和试验。 - 供应商应提供在最不利站场条件下柴油发电站正常运行和紧急运行模式的备选方案计算,包括确定与备用机组启动和加载参数相关的、向现有电网所输出功率的跌落值和跌落周期。 - 柴油发电站的结构应允许在使用现场进行设备的主要维修类型,更换个别部件无需运回制造厂,或者设备的维修应在客户当地的制造厂地区代表处进行。 |
| 2.23 对成套性(供货范围)的要求 | ||
| 2.23.1 | 建筑物 | 采用“夹芯”板的模块化建筑,带有机舱和电气设备间,入口门上方设有雨棚,并配套提供可抽出设备 |
| 2.23.2 | 主要工艺设备 | - 柴油发电机 - 带空气阀和阻火器的呼吸系统 - 带加油口、沉淀池、手动油泵和可视油位计的油箱 - 带日用燃油箱的燃油系统,其容积应足够柴油发电站在额定负载下运行不少于 6 小时 - 带消音器和冷凝水排放塞的排气系统 |
| 2.23.3 | 动力设备 | - 控制调整柜和自用电配电柜 - 接线盒、控制站 - 电缆产品和电缆敷设用构筑物 - 工作照明和应急照明(根据房间类别);防爆型外部照明(入口上方) - 电供暖 - 通风系统 - 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 - 在本地控制系统的组成中: |
| 2.23.3.1 | 是否配备与其他柴油发电站及电网并联运行的自动同步系统 | 是 (并机功能、并网功能、并机后并网功能待定) (还有前面所说的发电与市电切换的问题待定)★ |
|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2.23.3.2 | 是否配备本地控制系统的软硬件综合体 | 是 | |
| 2.23.3.3 | 本地控制系统组成中包含用于本地控制系统设置和组态、读取波形记录和事故事件日志的软件 | 是 | |
| 2.23.3.4 | 用于连接柴油发电站本地控制系统控制器的接口电缆 | 是 | |
| 2.23.4 | 仪表及自动化设备设备 | 用于根据本技术要求第 2.15 条进行测量和监控的隔舱内仪器仪表及测量/自动化设备 | |
| 2.23.5 | 其他设备和系统 | - 安全报警系统 - 自动灭火系统和人员疏散报警及控制系统 - 用于设备维护和拆卸的起重机构 - 通信设备 - 用于进行调试工作所需数量的柴油燃料 - 初始灭火设备 - 用于放置防护用品的柜子及灭火器支架 - 安装零件套件 - 绝缘地毯和绝缘手套 - 医疗急救箱 - 带独立电源的便携式手电筒 - 用于存放文件的壁挂式文件袋 - 入口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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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6 | 备件、工具和附件及工具 | - 柴油发电站应随货提供一套备件、工具、附件和消耗材料,以保证设备在保修期内的运行能力、进行日常维修和维护。 | |
| 2.23.6.1 | 是否配备防止电击的个人防护用品(绝缘测量操作棒和夹钳、验电器、便携式接地线、绝缘地毯、手套、绝缘靴等) | 否 | |
| 2.24 对文件和技术资料的要求 | |||
| 2.24.1 | 设计文件 | - 考虑所供应设备所有费用(根据产品和材料规格书)以及建筑安装和调试工作费用的预算。 - 隔舱在基础上的支承方案(支撑点数量及其定位)。 - 隔舱与基础的固定方式(地脚螺栓、与预埋件的焊接连接等),以及当采用螺栓固定时:建筑物基础上的螺栓孔直径、孔位布置图、螺栓所需伸出部分的长度。 - 原则性工艺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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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 建筑平面图,附房间说明并标明房间分类(按火灾危险划分的隔间)。 - 房间装修方案。 - 立面图(立面配色方案)。 - 隔舱典型剖面图,绘有承重和围护结构,标明结构、地面、梁底、桁架、屋盖的相对标高,并附有屋盖结构及其他结构构件的说明。 - 楼板、屋盖、屋顶平面图。 - 围护结构和隔墙布置图。 - 设备基础图,附外形尺寸、紧固件定位、安装标高及基础最小质量要求。 - 由隔舱传递至基础固定点的荷载值(垂直、静态和动态),说明已考虑的荷载类型(自重等)。 - 根据 SP 26.13330 规定的设备动态特性(类型、转速、旋转部件质量等)。 - 设备布置图及平面图。 - 用户(照明、供暖、通风)电气接线图及接线盒布置图。 - 自动化系统图。 - 继电保护系统图。 - 电加热器布置图/平面图(当隔舱需要加热时)。 - 隔舱通风系统图(附通风设备布置)。 - 测量/自动化设备外部布线连接图。 - 电缆路径平面图,标明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的坐标化引入口,包括标高信息。 - 用于后续集成到安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人员疏散报警及控制系统总体系统中的布置图(接线盒、电缆引入口)。 - 安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人员疏散报警及控制系统的技术设备在待机模式和报警模式下的直流功耗计算(备用电源选择)。 - 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的电缆记录表。 - 柴油发电站的消耗指标(功率、年耗电量、功率因数 )。 - 接地平面图(附用于连接外部接地装置的坐标化接地节点);防雷平面图,标明用于连接外部接地装置的引下线。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系统图。 - 安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系统、人员疏散报警及控制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的结构框图。技术设备(探测器、报警器等)的电气接线图。 - 技术设备布置及敷设平面图,以及信号回路和技术设备通信线路的平面图。 - 电源配电图(表)。 - 柴油发电站所有设备、产品和材料的规格书(阀门、支架及隔舱组件,注明计量单位、数量和重量(体积))。所有材料和结构的规格书,注明计量单位、数量和重量(体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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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 所有需要在现场进行安装以实现整体组装的材料和结构的规格书,以及电缆、管道等安装连接(接头)的数量。 - 隔舱吊装示意图。 - 建筑物围护结构(墙、地面、屋盖)的热工计算。 - 骨架建筑结构、建筑物承重元件的强度计算以及基础荷载汇总;所采用的计算方法、用于完成计算的计算软件系统的信息。 - 非标方案、结构和设备的总体布置图。 - 为最终组装设施而在现场进行的建筑安装工程量的清单。 - 根据《关于修改设计文件章节组成及内容要求的规定》的计算,根据《考虑在拟建基本建设设施中联合使用建筑材料的室内空气化学物质综合释放量计算方法》,对建筑材料和设备向空气中释放的化学物质总量进行计算。 - 人员疏散报警及控制系统的声学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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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2 | 运行文件 | ||
| 2.24.2.1 | 一般要求 | - 根据 GOST Р 2.601 规定的运行文件:
- 使用说明书。 - 制造厂质量保证书(保修单)。 - 制造厂试验和检验报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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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使用说明书应符合 GOST Р 2.610 的要求,并包含以下章节:
- 护照应采用印刷方式出版。护照格式为 210×297 mm。护照封面为硬质。护照内页应采用厚纸制作。进口设备和工具应具有制造厂的技术文件,包括根据生态、技术和原子能监督局 批准的工业安全领域规范《油气工业安全规则》提供。 - 在随附文件中,制造厂必须根据 《技术调节法》和 《生产与消费废物法》的要求,详细说明设备在使用性能丧失后的报废处理程序和方法,包括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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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2.2 | 对本地控制系统文件的要求 | - 本地控制系统文件。根据 GOST 34.201,应为柴油发电站本地控制系统编制以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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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图纸应包含元件清单,并按照 GOST 2.701 的要求绘制。 - 外部布线的连接图和接线图、连接和接线表以及电气原理图应反映构成本地控制系统的所有成套技术设备。 - 文件应提供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式两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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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3 | 许可文件 | - ТР ТС 010 要求的符合性证书/符合性声明。 - 生态、技术和原子能监督局颁发的有效使用许可,附有工业安全鉴定结论及该许可的批准和注册函副本(适用于许可证中将鉴定结论作为颁发使用许可依据的情况);此外,随许可副本还应提供 GOST Р 证书副本(如果产品在 GOST Р 体系中属于强制认证,或在相应技术法规生效之前属于强制认证,且 GOST Р 证书也是在相应技术法规生效之前颁发,并且技术法规规定的过渡期尚未结束);对于 2014年1月1日之后生产的产品,可以仅提供生态、技术和原子能监督局在 2014年1月1日之后注册的工业安全鉴定结论副本,以替代使用许可证。 - 对于此前未向客户当地供应过的独家、创新型设备,或单件生产的设备,以及对于拥有必要许可文件但其有效期在计划生产日期之前届满的设备,该设备的制造厂(供应商)保证在设施验收投用前提供所有必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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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 ТР ТС 012 要求的符合性证书。 - 自动灭火装置证书。 - 用于仪器仪表及测量/自动化设备的来自认可机构在测量统一性保障领域按规定程序进行检验的标记/证书。 - 外国制造商供货的设备必须符合规范文件及用户文件的要求。 - 柴油发电站备件、工具和附件的有效目录(最新清单)。 - 随货文件(配套明细表、包装清单、组件发货规格书(阀门、测量仪器、控制和自动化设备以及隔舱内的其他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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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4 | 制造厂在提交技术商业报价阶段应提供的文件清单 | - 建筑平面图,附房间说明并标明房间分类(按火灾危险划分的隔间)。 - 设备布置图及平面图。 - 非标方案、结构和设备的总体布置图。 - 许可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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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5 对运输、防护处理和储存的要求 | |||
| 2.25.1 | 运输要求 | - 柴油发电站的外形尺寸和重量应允许通过铁路或公路运输。允许通过水路运输。 - 在客户当地铁路运输时,柴油发电站的装车、运输和卸车应按照 GOST 22235 进行。金属结构的公路运输应按照当地政府批准的《公路货物运输规则及道路交通规则第 2.1.1 条修改案》及 RD 31.10.10 的要求进行。 - 在消音器拆卸的情况下,排气系统应配备堵头(采用厚度为 2 mm 的金属板,带有用于连接法兰接头的孔)。 - 装车时应遵守 GOST 12.3.009 规定的装卸作业安全要求。 - 柴油发电站上应用明亮的、不可擦除的油漆标注重心标记。 - 柴油发电站的吊装应按照制造厂的吊装示意图进行。 - 柴油发电站的装卸作业和运至安装现场的运输应采取防止其损坏的措施,并保证柴油发电站结构保护层的完好。禁止将金属结构从运输工具上抛下、撞击、拖移或牵引运输。 - 所供应设备的材料结构和性能应保证其在环境空气绝对最低温度条件下运输和储存时的完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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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保证隔舱运输时的以下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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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5.2 | 对防护处理(封存)的要求 | - 柴油发电站设备的防护处理(封存)应按照 GOST 29328 进行。 - 防护处理应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使用 GOST 19537 规定的润滑脂、GOST 10877 规定的防护油或其他防护材料进行。 - 易受大气腐蚀的金属结构紧固件应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应的涂层(镀锌、磷化、氧化等)进行保护。 - 在涂装和防护处理后,质量检验部门应对金属结构进行最终验收。 - 防护处理的方法和所用材料应保证隔舱在不拆解的情况下能够解封启用。 - 如果隔舱储存超过防护处理有效期,或在储存过程中定期检查时发现临时防腐蚀保护存在缺陷,则必须进行重新防护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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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5.3 | 对储存的要求 | - 储存条件应保证:
- 储存时,用于隔舱包装和防护处理的材料和物质必须对人员和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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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5.4 | 对包装的要求 | - 柴油发电站的包装要求应符合 GOST 29328、设计文件及本技术要求。 - 隔舱的包装应根据针对具体隔舱编制的文件进行。 - 隔舱的包装应采取防止其几何形状改变和变形的措施。为防止结构变形和损坏,供货部件或包装件在运输期间应根据图纸配备刚性元件(支撑杆、拉紧带等),这些元件还应在装卸和储存过程中保证结构完好。 - 隔舱上的所有元件均应牢固固定,必要时还应采用附加固定元件(支撑杆、拉紧带、紧固带等)。 - 在拆下测量仪器、控制和自动化设备后,接头和联轴器应封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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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 在隔舱运输和储存期间,管道的连接端应用法兰盖/堵头封闭。 - 柜门应关闭。机柜的铅封由制造厂自行决定。 - 在运输期间从隔舱上拆下的零件和产品(阀门、排出管等)应装入箱内包装。 - 箱子的类型、尺寸和要求根据 GOST 10198、GOST 21650、GOST 5959 和 GOST 2991 确定;当向极北地区和偏远地区供应设备时,还应根据 GOST 15846 执行。 - 每个货件的最大重量不应超过相应文件规定的要求。 - 装有仪器的箱子上应根据 GOST 14192 标出警告标志,表示:“小心,易碎”、“向上,不可翻滚”等。 - 装有技术文件的箱子上应标有:“文件在此”字样。 - 成捆和成包装时,应保证其捆扎的紧凑性和强度,以防单个元件掉落和丢失。 包装结构、包装方法及固定方式应满足运输所采用的现行标准,并保证产品在装卸作业、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完全完好性。 如果柴油发电站以多个货件形式交付,技术文件应包装在 1 号货件中。对于金属结构套件,应编制配套明细表。 每个货件应有自己的包装清单,并将其放入包装袋/包中。 未经涂装和防护处理的产品不得进行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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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6 对工业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安全及劳动保护的要求 | ||||
| 2.26.1 | 一般要求 | 在柴油发电站的设计、安装、运输和运行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工业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安全及劳动保护领域的要求: - 《环境保护法》。 - 《生产与消费废物法》。 - 《大气空气保护法》。 - 设备运行时工作区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应超过 SanPiN 1.2.3685-21 规定的数值。 - 《消防安全要求技术规程》。 - 生态、技术和原子能监督局批准的工业安全领域规范《油气工业安全规则》。 - 政府批准的消防安全制度规则。 - 《危险生产设施工业安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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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 - 《建筑物和构筑物安全技术规程》。 - SP 231.1311500 规范。 - GOST 12.4.026。 - 设备在使用寿命结束后,必须按照《技术调节法》和 《生产与消费废物法》的要求进行报废处理。 - 初始灭火设备的配置应根据政府 批准的消防安全制度规则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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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6.2 | 对人员和设备的保护措施 | - 根据 电气装置安装规程、СО 153-34.21.122 及本技术要求,规定保护人员和设备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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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6.2.1 | 是否对无线电干扰水平进行限制 | 是 | |
| 2.26.3 | 初始灭火设备 | 根据政府 批准的消防安全制度规则及 PPBO-85 进行配置。 | |
| 2.26.4 | 接地 | 根据本技术要求第 2.14.11 条执行。 | |
| 2.26.5 | 自动灭火 | ||
| 2.26.5.1 | 是否配备自动灭火系统 | 是 | |
| 2.26.5.2 | 当本技术要求第 2.26.5.1 条选择“是”时,自动灭火系统的类型 | 气体式 | |
| 2.26.5.3 | 灭火剂 | 二氧化碳(碳酸气) | |
| 2.26.5.4 | 对自动灭火系统的要求 | - 根据 SP 485.1311500 进行自动灭火系统。 - 气体灭火装置应符合 GOST Р 50969 的要求。 - 灭火剂管道采用 GOST 8734 的钢管。管道连接采用与管道材料类似的螺纹接头。 - 管道结构应保证在液压试验后能够进行吹扫以清除污垢、冷凝水和水。 - 灭火管道应接地。 - 灭火装置应有 100% 的灭火剂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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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数名称 | 数值或界定参数 |
| 2.26.6 | 机舱内工作位置的振动水平应符合要求 | GOST 12.1.012 |
| 2.26.7 | 机舱内倍频程频率的声功率级不应超过规定值 | GOST 12.1.003 |
| 2.26.8 | 装置运行时产生的无线电干扰水平 | GOST Р 51320 |


